涉外婚姻无婚登记记录怎么开-kok手机网页版
办事机构户口 所在地区(县、市)婚姻登记处 受理条件
1、当事为本辖区域常住户口居民;
2、男满22周岁,女满20周岁
3、当事人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
所需材料 1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(户籍证明)
2、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、丧偶者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
3、当事人近期2寸照片2张;
办理流程 当事人出示证件、证明→当事人填写《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声明书》→婚姻登记机关审查、查证→出具《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》。
收费标准 无 提交材料 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声明书(格式) 办理地点 详见各婚姻登记机关地址 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:5个工作日内办理 相关政策 《婚姻法》、《婚姻登记条例》、《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》 常见问题 委托他人办理的,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、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法律分析:单身证明全称是《(无)婚姻登记记录证明》,只能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开具。当事人需提供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、居民身份证原件、二寸照2张;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(判决)书,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;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。
法律主观:“单身证明”全称是《(无)婚姻登记记录证明》,只能到 户籍所在地 的民政局开具。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: 1、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; 2、居民 身份证原件 ; 3、二寸近期“半身”“免冠”“彩”照2张; 4、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(判决)书,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...
需要办理单身证明的,应携带身份证、户口本原件和2张二寸照片,直接到本辖区的婚姻登记处开具。这意味着跨国婚姻的单身证明仍可在民政局开具,但仅限于前述的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。跨国婚姻的单身证明的作用:1、证明个人婚姻状况:用于向有关机构或个人证明申请人目前的婚姻状态,即未婚、离婚或...
涉外婚姻内地居民一方需要到 户籍 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要求查询无婚姻登记记录等信息,但不能婚姻登记机关无法开具涉外未婚证明,只能提供有无婚姻登记记录的证明,另外,可根据此有无婚姻登记记录的证明和自己拟写的涉外未婚声明书,加上自己的 身份证 、 户口 簿等材料即可办理涉外未婚公证。 但是,由于各国...
“单身证明”全称是《(无)婚姻登记记录证明》,只能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开具。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:1、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;2、居民身份证原件;3、二寸近期“半身”“免冠”“彩”照2张;4、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(判决)书,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;5、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