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参加最喜欢的人的婚礼,还坐在了最前排是一种什么感受。很少人有这样的殊荣。但我不同,毕竟我是他的侄女,陪我的奶奶一起坐在首席。
新娘穿着三米大拖摆的露背婚纱,很白很仙很美。我穿着一身能见长辈长袖碎花裙,只露了个脚踝,不能比不能比。
偷 下他西装革履手持鲜花的样子,出于嫉妒的心理,新娘的照片一张都没拍。太幼稚了,像个孩子一样,多少年了还是长不大。但毕竟这是我喜欢了十年的男人啊,没有在一起的资格,总有伤心的资格吧。
第一次见他,是读五年级的时候。刚刚转学去深圳,人生地不熟,粤语一句都听不懂,父母离婚,和爷爷奶奶一起住,内向敏感又胆小,每天独来独往,朋友几乎没有。他是个海归镀金的大学生,来深圳走亲戚,串串门,很有耐心,又很温柔。他是唯一一个能蹲下来和我说话的人。他的谈吐现在看来可能略显青涩,但在当时的我的眼中,宛如天神下凡。他是我黑夜里的一束光,照亮了漫漫长路。他在深圳呆了三天,要回家了,我抱着他的腿哭的撕心裂肺。说实话,爸妈离婚我也就哭到这个程度了。
他还是很温柔,哪怕我的哭泣使他成为众人的焦点。他摸着我的头发说:“别那么快长大啊,我们还能再见的。”这一别就是三年。
三年之内,我看谁都像他。来串门的表哥也好,公交车上看到的大学生也好,医院打针的医生也好,我一直都记得他,甚至信誓旦旦地和我最好的朋友说:“我喜欢他,我要嫁给他。”只是他后来一直都没出现过了。
三年之中发生了很多,我在漂泊中又回到了母亲家,湖北襄阳。这挺好的,因为他家在武汉。我们之间的距离变近了。再一次见他,是奶奶来武汉玩,住在他们家,我也顺理成章地去看她了。这时他大学毕业,还没找到合适的工作,所以很闲。三年的时间,我们还是可以聊到一起去,真的很神奇,明明我们生活的环境不一样,年龄也不一样。他是个毕业的留学生,我是个初中生。
也许那时,我对他的喜欢表露的太明显了,他也接纳的太自然了。他妈妈觉得我早熟勾引他儿子,我爸爸觉得他是个恋童癖。 啊,我们谁都承受不起。
你可以反驳我,这不是喜欢,不过是年幼时的依赖和孤独时的陪伴,你又不是非他不可,你也不能为他去死,你们之间没有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浪漫情怀,他甚至都不爱你,只有你的一厢情愿。
可是他真的陪了我很久啊!初中起有了手机,就和他一条接一条地发短信,零花钱全用来充了话费,高中时回家路上有一段没有灯,就干脆聊一路的电话,高考前夕的崩溃哭泣,从晚上八点聊到凌晨三点,手机烫的快要爆炸,他的声音还是从电话那头传过来:“不要着急,找到方法,你那么聪明,一定会成功的。”还有幼稚的装醉,明明只是喝了一瓶啤酒,打电话装成醉得一塌糊涂的样子,听他少有的生气地语调,怕我在外面彻夜不归。
我说:“你凶我!”他叹了口气说:“我只是担心你啊。”我的心化的一塌糊涂,好像真的醉了一样。我说:“我好想你啊,我想要见到你,我想要抱抱你。”
他哄着我说:“等你考完了,我带你去玩,想去哪就去哪。”
我说:“只有我们两个人吗?”
他说:“只有我们两个人。”
这样看来,他好像有诱拐未成年人的嫌疑。但我从小就很早熟,我知道我自己想要什么,是我自己从容不迫地走进那个陷阱。
我敢说,我十年来和他聊天的时间,比任何一对情侣都要多,而且每天都怀着喜欢怀着对未来某一天可以再看到他的欣喜聊天,没有一丝厌倦。但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,我们甚至连亲吻都没有过,最最亲昵的一次不过是我去武汉看他临走的那天,我们俩每个人躺在一张沙发上,我说了再见,他亲了亲我的额头。
我是一个从初中开始看小黄片的女生,整个人白切黄。但是到了二十岁还是处女,因为真的很想把第一次给他,无论以后发生什么,想要把最美好的东西就给爱过最深的那个人。
我也知道,没机会了。他结婚了,有了自己的爱人,还会有自己的孩子。我在没参加他们婚礼之前还很不厚道地想过,他们会不会离婚。但当真正去到婚礼现场才知道,无论将来再发生什么,我们都回不去了。回不去那个我还没有长大,他也还没有完全变成一个大人的时候。
现在知道去参加最喜欢的人的婚礼,还坐在了最前排是一种什么感受了。就是想有磁铁吸着我的眼睛一样,完全移不开视线。看他单膝下跪,看他宣誓,看他亲吻新娘。那个女人不是我,他们只认识了一年。那种苦涩翻腾在心里,没办法言表。只是偷偷喝了三杯红酒一杯茅台,酒入口的强烈的苦涩才能冲淡一点心里的苦味。
我好羡慕,我好嫉妒。我早就错了,错在太认真爱上了错的人。明明知道此路不通,却不能迷途知返,总觉得这条路风景太美好了,等到走到尽头再换另外一条吧,于是一走就是十年。今天终于到终点了,我没办法笑着祝他幸福,因为忍住不哭出声就已经很难了。他来我们这桌敬酒时,我很仔细地看他,我怕他忘了我了,因为我们已经又有一个三年没见了。但他一眼就认出我了。他对我笑了笑,就像刚开始见时那样的绅士和温柔,他说:“你已经是个小大人了嘛。”我好像真的醉了,想要说:我好想你啊,我想见到你,我想抱抱你。但话到了嘴边,又变成了:“我还以为你把我忘了呢。”
他似乎是没有听到,所以没回答。只是和新娘一起走远了。越走越远,越走越远。我于是知道,该迷途知返了。在错的时间遇上了错的人,就像冬天遇见了鱼,隔着厚厚的冰,彼此相望。鱼游了下去,此生就不复相见了。
我难过时总会用村上春树的一句话安慰自己:你要做一个不动声色的大人了。不准情绪化,不准偷偷想念,不准回头看。去过自己另外的生活。你要听话,不是所有的鱼都会生活在同一片海里。
我很幸运,能够遇见你,所以我要知足,我要克制,我要开心。当你真正远去时,我要努力挥手告别,谢谢你,曾经来过我的世界,祝你好,一辈子,永远都好。
新娘穿着三米大拖摆的露背婚纱,很白很仙很美。我穿着一身能见长辈长袖碎花裙,只露了个脚踝,不能比不能比。
偷 下他西装革履手持鲜花的样子,出于嫉妒的心理,新娘的照片一张都没拍。太幼稚了,像个孩子一样,多少年了还是长不大。但毕竟这是我喜欢了十年的男人啊,没有在一起的资格,总有伤心的资格吧。
第一次见他,是读五年级的时候。刚刚转学去深圳,人生地不熟,粤语一句都听不懂,父母离婚,和爷爷奶奶一起住,内向敏感又胆小,每天独来独往,朋友几乎没有。他是个海归镀金的大学生,来深圳走亲戚,串串门,很有耐心,又很温柔。他是唯一一个能蹲下来和我说话的人。他的谈吐现在看来可能略显青涩,但在当时的我的眼中,宛如天神下凡。他是我黑夜里的一束光,照亮了漫漫长路。他在深圳呆了三天,要回家了,我抱着他的腿哭的撕心裂肺。说实话,爸妈离婚我也就哭到这个程度了。
他还是很温柔,哪怕我的哭泣使他成为众人的焦点。他摸着我的头发说:“别那么快长大啊,我们还能再见的。”这一别就是三年。
三年之内,我看谁都像他。来串门的表哥也好,公交车上看到的大学生也好,医院打针的医生也好,我一直都记得他,甚至信誓旦旦地和我最好的朋友说:“我喜欢他,我要嫁给他。”只是他后来一直都没出现过了。
三年之中发生了很多,我在漂泊中又回到了母亲家,湖北襄阳。这挺好的,因为他家在武汉。我们之间的距离变近了。再一次见他,是奶奶来武汉玩,住在他们家,我也顺理成章地去看她了。这时他大学毕业,还没找到合适的工作,所以很闲。三年的时间,我们还是可以聊到一起去,真的很神奇,明明我们生活的环境不一样,年龄也不一样。他是个毕业的留学生,我是个初中生。
也许那时,我对他的喜欢表露的太明显了,他也接纳的太自然了。他妈妈觉得我早熟勾引他儿子,我爸爸觉得他是个恋童癖。 啊,我们谁都承受不起。
你可以反驳我,这不是喜欢,不过是年幼时的依赖和孤独时的陪伴,你又不是非他不可,你也不能为他去死,你们之间没有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浪漫情怀,他甚至都不爱你,只有你的一厢情愿。
可是他真的陪了我很久啊!初中起有了手机,就和他一条接一条地发短信,零花钱全用来充了话费,高中时回家路上有一段没有灯,就干脆聊一路的电话,高考前夕的崩溃哭泣,从晚上八点聊到凌晨三点,手机烫的快要爆炸,他的声音还是从电话那头传过来:“不要着急,找到方法,你那么聪明,一定会成功的。”还有幼稚的装醉,明明只是喝了一瓶啤酒,打电话装成醉得一塌糊涂的样子,听他少有的生气地语调,怕我在外面彻夜不归。
我说:“你凶我!”他叹了口气说:“我只是担心你啊。”我的心化的一塌糊涂,好像真的醉了一样。我说:“我好想你啊,我想要见到你,我想要抱抱你。”
他哄着我说:“等你考完了,我带你去玩,想去哪就去哪。”
我说:“只有我们两个人吗?”
他说:“只有我们两个人。”
这样看来,他好像有诱拐未成年人的嫌疑。但我从小就很早熟,我知道我自己想要什么,是我自己从容不迫地走进那个陷阱。
我敢说,我十年来和他聊天的时间,比任何一对情侣都要多,而且每天都怀着喜欢怀着对未来某一天可以再看到他的欣喜聊天,没有一丝厌倦。但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,我们甚至连亲吻都没有过,最最亲昵的一次不过是我去武汉看他临走的那天,我们俩每个人躺在一张沙发上,我说了再见,他亲了亲我的额头。
我是一个从初中开始看小黄片的女生,整个人白切黄。但是到了二十岁还是处女,因为真的很想把第一次给他,无论以后发生什么,想要把最美好的东西就给爱过最深的那个人。
我也知道,没机会了。他结婚了,有了自己的爱人,还会有自己的孩子。我在没参加他们婚礼之前还很不厚道地想过,他们会不会离婚。但当真正去到婚礼现场才知道,无论将来再发生什么,我们都回不去了。回不去那个我还没有长大,他也还没有完全变成一个大人的时候。
现在知道去参加最喜欢的人的婚礼,还坐在了最前排是一种什么感受了。就是想有磁铁吸着我的眼睛一样,完全移不开视线。看他单膝下跪,看他宣誓,看他亲吻新娘。那个女人不是我,他们只认识了一年。那种苦涩翻腾在心里,没办法言表。只是偷偷喝了三杯红酒一杯茅台,酒入口的强烈的苦涩才能冲淡一点心里的苦味。
我好羡慕,我好嫉妒。我早就错了,错在太认真爱上了错的人。明明知道此路不通,却不能迷途知返,总觉得这条路风景太美好了,等到走到尽头再换另外一条吧,于是一走就是十年。今天终于到终点了,我没办法笑着祝他幸福,因为忍住不哭出声就已经很难了。他来我们这桌敬酒时,我很仔细地看他,我怕他忘了我了,因为我们已经又有一个三年没见了。但他一眼就认出我了。他对我笑了笑,就像刚开始见时那样的绅士和温柔,他说:“你已经是个小大人了嘛。”我好像真的醉了,想要说:我好想你啊,我想见到你,我想抱抱你。但话到了嘴边,又变成了:“我还以为你把我忘了呢。”
他似乎是没有听到,所以没回答。只是和新娘一起走远了。越走越远,越走越远。我于是知道,该迷途知返了。在错的时间遇上了错的人,就像冬天遇见了鱼,隔着厚厚的冰,彼此相望。鱼游了下去,此生就不复相见了。
我难过时总会用村上春树的一句话安慰自己:你要做一个不动声色的大人了。不准情绪化,不准偷偷想念,不准回头看。去过自己另外的生活。你要听话,不是所有的鱼都会生活在同一片海里。
我很幸运,能够遇见你,所以我要知足,我要克制,我要开心。当你真正远去时,我要努力挥手告别,谢谢你,曾经来过我的世界,祝你好,一辈子,永远都好。